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环罚〔2025〕008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润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未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4年11月21日对宁夏润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利用,“灵武养殖基地畜牧粪污集中无害化处置及全量资源化循环利用经济项目”于2023年2月3日取得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灵武养殖基地畜牧粪污集中无害化处置及全量资源化循环利用经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灵审服(批)发〔2023〕11号,但是,该(单位)未按照该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要求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已擅自投入使用,未依法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润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81MA76JTA600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瑞 |
处罚结果 | 罚款肆拾万元?? |
处罚生效期 | 2025/3/5 |
处罚截止日期 | 2026/3/5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